相关要求
1、熟悉掌握设计、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
2、与电讯、电力、供水等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调查管线的走向位置和埋设深度,取得管线走向图,实地打点放样。
3、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理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对管线部位,设标志桩,施工所有人员须熟悉本段管线位置。
4、在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工程实施前,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书面申请,做好监护交底。
5、施工前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直至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层层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项目部和各班组设兼职管线保护负责人,组成地下管线监护体系。
7、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包括民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管线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8、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9、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没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10、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刻保护现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11、在现状道路进行施工测量时,应设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警戒。
1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13、上下沟槽应走安全梯道或马道,在槽底作业前必须检查沟槽边坡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再下槽底测量作业。
14、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m。
15、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16、机械开挖土方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掏挖,履带或轮胎应距沟槽边保持1.5m以上的距离。
17、挖掘机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18、沟槽外围搭设不低于1.2m的护栏,设警示灯,并有专人巡视。
19、人工挖槽时,两人横向距离不应小于2m,纵向间距不应小于3米,严禁掏挖取土。
20、应检查沟壁是否存在裂缝、塌落等情况,支撑有无松动、变形,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塌措施。
21、不得从槽上向下或者从槽下向上抛扔工具、物料。严禁攀登撑木或乘吊运机械上、下沟槽。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作业中不得碰撞沟槽支撑。严禁在槽内、管内休息。不得直接向槽内倾倒材料。
22、深沟槽开挖时,安全员应旁站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23、现场堆放的土方应遮盖;运土车辆应封闭,进入社会道路时应冲洗。
24、对施工机械应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声扰民和遗洒污染周围环境。
25、对土方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