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
1、调查清楚与结构有关系的管线,并且清楚管线类型、迁改方案、材质、管径、长度、埋深、基础型式和产权单位,主要是与结构的位置关系。
2、出管线综合图之前要跟踪管线产权单位负责人和管线综合设计员,确保把与结构或施工有矛盾或风险较大的管线都在管线综合图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3、与各产权单位巡线人员和专项设计员的联系,协助进行专项设计和现场勘查工作。
4、根据管线埋深和种类排出管线改移先后顺序,应按先深后浅的原则进行施工作业。
5、办理上路管线改移手续,由于办理占路掘道手续困难,需在场地内施工,必须上路的管线,要一起上报手续。
6、基坑(槽)、管沟有地下水时,已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水位降至坑(槽)底50cm以下,然后在开挖。
7、沟槽挖深大于5m或复杂地质条件下的专项挖槽方案要提前报审批准及经过专家论证。
8、堆土应堆在距槽边1.2m以外,计划在槽边运送材料的一侧,其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在一般土质条件下不宜小于1.2m,在垂直的坑壁边坡条件下不应小于3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对于软土场地的基坑、沟槽则不应在坑、槽边堆土。
9、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10、压力管道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大于1.0km;无压力管道的闭水试验,条件允许时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
11、管线改移工程必须在新管道建成后,才能进行旧管线拆除
12、调查清楚与结构有关系的管线,并且清楚管线类型、迁改方案、材质、管径、长度、埋深、基础型式和产权单位,主要是与结构的位置关系。
13、出管线综合图之前要跟踪管线产权单位负责人和管线综合设计员,确保把与结构或施工有矛盾或风险较大的管线都在管线综合图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14、地铁结构分期施工时尽量不要对管线进行反复迁改,若是跨路口设置的明挖或盖挖车站难以避免管线二次改移,那么在车站施工前要结合交通导改方案事先将管线改移到临时道路下,并且在围挡范围内预留管线恢复位置,或者在管线二次改移位置预留敷设条件。无论是沿车站基坑纵向布置的管线,还是垂直车站基坑方向的管线,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改移工作尽量在围挡范围内完成,管线勾头工作可在夜间或路面车流量小的时候进行